雍正在《大义觉迷录》一书中,就“谋父”、“逼母”、“弑兄”、“屠弟”、“贪财”、“好杀”、“酗酒”、“淫色”、“好谀”、“任佞”等十项大罪,进行自辩,颁行天下。然而,事与愿违,欲盖弥彰,弄巧成拙,愈描愈黑,留下生动而曲折的历史故事。
那么事实究竟如何?雍正的上述罪名能否成立?让我们一一分析:
雍正是否毒死皇父? 一种说法是:康熙帝是喝了胤禛送的人参汤被毒死的。这话从伦理、法理、情理讲,既悖于情,也不合理。从当时的具体环境、周围条件分析,既违背史实,也绝无可能。
雍正是否逼死生母? 《大义觉迷录》说:“逆书加朕以逼母之名。”看来当时雍正“逼母”说流传很广。雍正生母乌雅氏,生三个儿子:胤禛、胤祚(5岁死)、胤禵。传说:雍正继位后,将胤禵调回北京关押起来,他母亲想见胤禵,雍正不准,太后一气之下,撞死在铁柱子上。乌雅氏眼看亲生儿子胤禵被囚禁,作为皇太后能不生气吗?时人将雍正母亲的死同他囚禁胞弟相联系是很自然的事情。
雍正是否弑兄杀弟? 雍正帝继承皇位之曰,就面临着兄弟们的不满和挑战。康熙崩逝的噩耗传出,京城九门关闭6天,诸王非传令旨不得进入大内。箭在弦上,形势紧张。当时年满20岁的皇子共有15人:即雍正的大哥胤褆、二哥胤礽、三哥胤祉、五弟胤祺、七弟胤佑、八弟胤禩、九弟胤禟、十弟胤誐、十二弟胤裪、十三弟胤祥、十四弟胤禵(祯)、十五胤禑、十六弟胤禄和十七胤礼。
[ 本帖最后由 风中百合 于 2006-11-6 22:1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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