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声明:
鉴于各种意料之外的原因,为保持本系列的完整性及今后的便利性,现本人将《抓鬼一家人》更名为《搞鬼一家人》,并且将第三部《与魅共舞》调整为本系列的第一部,算是一个新的开始吧。
各位已经转载D筒子,也请及时修改哈!!!
裟椤双树.特此声明!
眼花?!NO,绝对没有!挖坑了,我又挖坑了,我又挖大坑了~~~
虽然有点馊主意,但是怪盗出版前的空档期,就暂时用我这个交叉填坑法下的产物——第三部来填补吧。我头戴钢盔身披避弹衣手持AK47,在坑底恭候各位义无反顾D筒子,尤其是说要抱着原子弹跳下来D~:P
“抓鬼”虽然是个系列,但每个故事都可以独立成篇,先看哪一部都不会影响阅读。基本上,“与魅共舞”应该放在第一部才是,哈哈,一不小心搞成了倒叙。
好了,言归正传,照例一份开帖告示,众筒子,尤其是预备跳坑还没跳的新筒子,务必认真阅读!!!
1.首先还是要摸着良心跟各位说,这是一个大……坑,我不是职业作者,工作跟写作各占一半,有时难免会因为公事或者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影响到填坑的进度,SO,耐心指数不高D筒子,请直接点击本页面右上角小红叉。下定决心要跳D筒子,嘿嘿,先跟我把生死状签喽,千万不要摔疼了又来找我算帐哈,嗯,签了D筒子记得吱一声!!!我还是那句话,虽然坑大,但是我不会弃坑,不管中间有什么别的原因,我都会填完它。(无比坚定D眼神在闪烁着。)^_^
2.相当重要D一点:请大家勿留大图大记号,请使用CTRL+F之页面搜索方式来寻找自己留下的关键字,使用方法不用我再说了
吧?!请为网速不理想D筒子着想,与人方便,自己方便。^_^
3.已经跳了坑D筒子,哈哈,不必担心生计问题啦,我已经决定在坑里开荒种地,发展养殖业,以供给各位充沛的饮食。大家带个帐篷沙发马甲外加一支手电筒就够了,吼吼~^_^
4.最近事情多,所以时间安排有点乱,更新时间未必会照之前的每个星期周一来实行,所以大家以我D预告为准哈。:)
5.转载,请务必注明作者名,并麻烦将转载处地址发至我的邮箱:[email protected],谢谢。^_^
6.嗯,暂时没什么其他说D了,阿弥陀佛,祝大家跳坑愉快!!!(“跳坑还愉快?!”怒声中,数十砖头飞来,树抱头逃窜……边跑边吼:多扔点多扔点,正缺砖头盖房子捏~~哇哈哈哈~)
:★搞鬼一家人第三部之《与魅共舞》★ z
2006-12-14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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