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流爵士乐(Straight Ahead)

所谓的主流爵士乐一词意指从1945年咆哮乐出现在爵士舞台上后一直到现在,所有以咆哮乐的风格及其衍生出来,简单直率一脉传承的爵士乐风格。而此音乐风格在爵士乐发展上一直扮演一个重要的角色,故名为“主流爵士乐”。就一些关联性而言,也意谓着一种积极有力的持续发展。如独奏者与乐队的吹奏风格或一首曲子的曲风。因此我们可以了解影响力如此深远、如此广泛的主流爵士乐(咆哮乐)将随着时代演变,存在于每一个过去,现在与未来的爵士风格中,成为爵士乐的象徵与日争辉。

此类型的重要性乐手有奥斯卡·彼德森(Oscar Peterson)、雷·布朗(Ray Brown)、戴夫·布鲁贝克(Dave Brubeck)、阿玛德·察谋(Ahmad Jamal)和杰瑞·莫里根(Gerry Mulligan)等。

小酒馆爵士乐(Cabaret)

“小酒馆爵士乐”意指在40-50年代期间,在俱乐部或小酒馆演唱的爵士乐,节目通常在晚上举行,台上的秀者以诙谐逗趣的谈话和情歌吸引观众的视线。其著名例子是钢琴歌手鲍比·萧特(Bobby Short)。

Work Songs (劳动歌、劳动号子)[before 1890]

劳动歌是十九世纪中叶普遍存在于美国南方的棉花地、港口、铁路和农村等等地区。劳动歌是劳苦的黑人奴隶在工作时所唱的歌曲。这种歌曲是黑奴对于生活苦闷、压抑的情感渲泻,是娱乐也是情感沟通的媒介。高傲的奴隶主常会默许这类活动的进行,亦因为这种方式可以提高生产量。劳动歌的曲式和节奏是来自黑人西非的家乡,和一种叫Call-and-Respond 相互呼应的音乐方式。劳动歌后来成为蓝调和爵士乐早期表演形式(Minstrel Show)的重要创作灵感与题材。

Blues(布鲁斯)[1890]

布鲁斯音乐是爵士乐创作上的一个重要元素和灵感源泉。蓝调元素普遍存在于爵士乐发展中的每一个阶段,每首歌曲的形式和风格均是在演唱过程中形成的。乐谱十分简单,只是给演唱者提供一个粗略的设想。布鲁斯所表达的是演唱者对某种外界环境或特殊情况的个人反应。

布鲁斯音乐只要分为三类:乡村布鲁斯、城镇布鲁斯和都市布鲁斯。

乡村布鲁斯是布鲁斯音乐的原始形式:一位歌手,弹着吉他,自弹自唱;后来,歌手的演唱改由弦乐队和“土罐乐队”伴奏,弦乐队由小提琴、吉他、班卓琴、曼陀林和低音提琴组成。“土罐”乐队即由普通土罐、班卓琴、手风琴、曼陀林、卡祖笛和普通洗衣板组成。二三十年代城镇布鲁斯由女歌手演唱,钢琴和乐队伴奏,不像乡村布鲁斯那样的粗犷。都市布鲁斯是四十年代以后流行的,由电吉他、电贝斯、打击乐器和铜管乐器伴奏。

这类音乐较后期的代表性乐手有:John Lee Hooker, Joe Williams, Junior Wells, B B King, Luther"Guitar"Johnson, Lillian Boutte

Ragtime(散拍乐,又名:繁音拍子或复合旋律)[1890]

散拍乐是一种采用黑人旋律、依照切分音法(Syncopation)、循环主题与变形乐句等等法则结合而成的早期爵士乐。它大约起源于1890年,盛行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而它的发源地最初是在圣.路易斯和新奥尔良,之后是美国南方和中西部等等都开始流行。最后,散拍乐消失在20年代所谓“热的”吵杂的新奥尔良传统爵士乐声中。

早期散拍乐的先驱们-钢琴手:史考特.卓普林(Scoot Joplin)、汤姆.杜宾(Tom.Turpin)、詹姆斯.史考特(James.Scoot)、亚提.马修斯(Artie.Matthews)等人所出版的作品中,都可以找到爵士乐所特有的核心元素-即兴演奏与不规则乐句。它们都以步态(Cakewalk)的形式出现,却被冠以‘Rag’(碎乐句)的标题,例如;白人作曲家William H.Krell于1897年出版历史性的第一首散拍乐乐曲(Mississippi Rag)、史考特.卓普林在1989年出版的(Original Rag)及经典名曲(Maple Leaf Rag)、汤姆.杜宾作曲的(Harlem Rag)(1897)和自称发明散拍乐第一人的轻松歌舞剧钢琴手班.哈尼Ben.Harney在同期所创作的一些作品。

在早期的爵士乐舞台上,散拍乐除了与步态舞有关连外,也发展成结合流行音乐、进行曲、华尔兹与其他流行舞蹈的形式,散拍乐歌曲、乐器独奏与管弦乐队编制的曲目。到了1917年,白人团体狄西籣爵士乐队(Original Dixieland Jazz Band)灌录的历史上第一张狄西籣爵士乐风的唱片后,他们的乐风在很短的时间内席卷整个美国,造成轰动。而扮演先锋部队角色的散拍乐,正逐渐退出主流爵士舞台,它在20年代被化身为『跨步(Stride)』钢琴独奏乐风,出现在:詹姆斯.彼.强生(James.P.Johnson)、胖子.华勒(Fats Waller)、威廉『狮子』.史密斯(William"The Lion"Smith)的多主题(Multi-theatic)即兴演奏散拍乐中。在40年代中后期、50年代和70年代,它也曾经被一些有心的爵士乐手短暂的复辟过,已有一百年历史并且与爵士乐紧密结合的散拍乐,似乎已无法再创昔日光辉灿烂的伟大时代了。

New Orleans Jazz(新奥尔良爵士乐)[1916]

就像许多其他艺术形式的起源一样,爵士乐的起源与发展也是历经十九世纪数十年的蕴育与成长,才在二十世纪初逐渐演化为较成熟的音乐形式,以更广为接受和普遍流行的姿态,走上以新奥尔良为中心的音乐舞台,成为美国文化的象征。

发生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的新奥尔良传统爵士乐,其组成元素就如同美国是一个民族与文化的大熔炉那样复杂:即以赞美诗、江湖卖唱表演.....与碎乐句(Rag)等音乐元素,以对位法(Counterpoint)与散拍乐的切分乐(Syncopation)为主体性音乐创作为动力元素,结合大量独奏、即兴装饰性演奏与改写旋律的核心要件所展现出来的音乐体系。早期的新奥尔良传统爵士乐队以小型团体为主,其演奏主旋律的乐器有:小号、单簧管、萨克斯管和长号;伴奏乐器则有:土巴号(Tuba)、斑鸠琴、贝斯(常以拨奏为主)、小提琴、钢琴和鼓。它们经常多声部同时进行对位吹奏,以制造出一种热闹、有劲的气氛与乐风。早期新奥尔良传统爵士乐的代表性人物与乐团有: 金.奥利佛("King"Oliver)领导的Creole Jazz Band和The New Orleans Rhythm Kings、杰利.罗.摩顿(Jelly Roll Morton)领导的Red Hot Peppers、路易斯.阿姆斯壮(Louis Armstrong)等人也是新奥尔良传统爵士乐的早期代表性人物。

Dixieland(狄西籣爵士乐)[1917]

狄西籣爵士乐是1917年到1923年在新奥尔良和芝加哥等地的爵士乐手发展出来的早期爵士乐风格,它在30年代后期曾被一些拥护者重新找出来复兴了一阵子。简单的说,狄西籣爵士乐是新奥尔良传统爵士乐的一个分支,“Dixieland”的英文原意是军队露营地-“Dixieland”。这个词第一次出现在1859年Dan Emmett先生的『殖民地歌曲与舞蹈』歌曲集中,因此,我们可以得知:狄西籣爵士乐与进行曲、江湖艺人(Minstrels)等音乐有关,其中第一首知名乐曲是1860年出版的《Pocahontas》。到了1910年代,演奏这种风格的爵士乐队已经被演化为小型团体,作品题材大半来自蓝调、进行曲与当时的流行歌曲,甚至某一首乐曲的某一片断(Rags)都可以被拿来加以延伸、发展,这就是最初的即兴演奏。狄西籣爵士乐的主旋律一般都由小号、单簧管和长号担任,而伴奏乐器是以钢琴、吉他、斑鸠琴、土巴号、贝斯和鼓为主。

有的爵士乐历史学者将那个时代『白人』乐手演奏的新奥尔良传统爵士乐特别拿出来分类为:狄西籣爵士乐,而黑人演奏的New Orleans Traditional Jazz就是新奥尔良传统爵士乐。其实,要细分这两种爵士乐风格,在技术上与实质上都有困难也没有必要,因为这两种风格指的都是同一类型曲风,差别只是因‘人’而异。

Swing(摇摆乐)[1935]

摇摆乐最早起源于1930年前后,辉煌在1935-1946年间,而将它作精确定义的是“摇摆乐之王”班尼·顾德曼六重奏在1935年的一些录音。20年代中后期,爵士大乐在美国各主要都市的夜总会与舞厅等娱乐场所甚受欢迎,大量的年轻乐迷、舞者被吸引到这些地方消费与寻欢,需要更多的适合跳舞台(四拍)改编自流行歌曲(TinPanAlley)的爵士乐及摇摆乐可满足蜂拥而至的年轻人与中产阶级乐迷。因此,说摇摆乐是起源于商业上的需要,而带有娱乐色彩的爵士乐,一点也为过。摇摆乐后来随着艾灵顿公爵大乐团的脚步演变成为歌舞表演的伴奏队(这有点像是舞蹈乐队)和“演奏会”乐队如艾灵顿公爵自40年中期以后,每年定期在卡内基音乐厅表演。摇摆乐因适合于跳舞,每小节有四拍,因此,有些学者又将它称为“四拍爵士乐”。1930-1935年在摇摆乐尚未定型时,有这类型倾向的爵士乐队逐渐在节奏乐器使用上有了重要变化:土巴号被漫步弹奏的贝斯(doublebass)取代,斑鸠琴被节奏吉他取代,基本的节奏脉动则由鼓转到“hi-hat”或锌钹“ridesymbal”;和声节奏部份进行的比纽奥良传统爵士乐轻快活泼,有时每小节四拍被细分成双2拍;独奏手被要求和期望有更多自主性地即兴独奏旋律以便能够超越变化多端的节奏。这期间重要的爵士艺人有:柯尔曼·霍金斯(Coleman Hawkins)、班尼·顾德曼、强尼·贺吉斯(Johnny Hodges)和李斯特·杨;且将先前不被重视的乐器提升至可以和小号、单簧管与萨克斯管等主施律乐器相同地位。

40年代中后期,摇摆乐逐渐势微,但它的节奏中的一些重要元素被使用于50年代出现的节奏蓝调与摇滚乐。摇摆乐虽然失去辉煌的岁月,但一直到90年代的今天,它所余留的节奏放松感摇摆感都还常被它的忠实信徒继续奉行着。

Modern Jazz(现代爵士乐)[1945]

所谓的“现代爵士乐”是泛指40年代中期咆哮乐诞生后到60年代之间所出现的全部爵士乐风格。但一般专指咆哮乐和它后来的一些分支,如改良咆哮乐(Hard Bop)和放克(Funk)。再者,它不含盖60年代初期的自由爵士乐(Free Jazz)。

Bebop或Bop(咆哮乐)[1945]

顾名思义,咆哮乐是一种吵杂喧闹的爵士乐,它的英文原名是:Bop、Bebop或Rebop。在40年代Bebop的萌芽初期,这三种称法都有人使用。其中,Rebop可能源自拉丁美洲的一些乐队演奏的曲目《Arriba》(哭叫的),但现在已没有人使用它来描述这个诞生在40年代中期的美国爵士乐了。此外,Rebop也可能出自拟声爵士歌手(Scatting Singer)双音节变声法Re-bop(或Be-bop),如:莱尼尔·汉普顿(Lionel Hampton)和迪基·葛利斯比就曾在他们的作品有“hey-baba-re-bop”的唱法。或许,Bebop(或Rebop)是出自咆哮乐常在乐曲末段以“Bebop”(或Rebop)收尾结束的发音。一般的爵士乐研究者常将这40年代中期到60年代时期,一切有关咆哮乐的音乐形态称为现代爵士乐(如:改良咆哮乐队,但自由爵士乐除外)。

咆哮乐的开山祖师是查理·帕克(Charlie Parkeer)、迪基·葛利斯比与席隆尼尔斯·蒙克(Thelonious Monk)等人,其他如巴德·鲍尔(Bud Powell)和迪克特·戈登(Dexter Gordon)也是这个时期重要的、具有代表性的乐手。

Cool Jazz(酷派爵士乐)[1948]

万物-无法无中生有,它总有个起源与酝酿期。爵士乐的各种流派的起源与诞生也不是一时一刻就突然从石头缝中“蹦”出来的,它有其一步一个脚印的发展过程。

酷派爵士乐,按一般的说法是1949-1950年期间,小号手迈尔·戴维斯(Miles Davis)所领导的九重奏为国会(Capitol)唱片公司灌录的专辑《Birthofthe Cool》所代表的乐风,它的诞生使主流爵士风格瞬间由咆哮乐风(Bop)转向另一个相反的方向——由热到冷。这种180度的大逆转是历史性的里程碑。然而,第一个演奏出酷派爵士乐“前奏”的先驱人物并非迈尔·戴维斯,当1947年,有名的革新爵士乐代言人史坦·肯顿指挥他的管弦乐团灌录一首前卫的、有酷派曲风(非咆哮乐)的作品——《Collaboration》时,当(出身摇摆乐与咆哮乐)钢琴/作曲家蓝尼·特利斯塔诺(Lennie Tristano)以一曲《Coolin’offwith Ulanov》为酷派爵士乐谱下历史性的“序曲”时,迈尔·戴维斯还只是咆哮天王中音萨克斯管手查理·帕克乐队里初出茅卢的新手。蓝尼·特利斯塔诺严谨·抒情及简约的触键手法几乎已碰触到它的核心,时机不成熟加上唱片的滞销阻碍了特利斯塔诺向前发展的信心。二年后,这个开天辟地的先机给迈尔·戴维斯抢去了。戴维斯以他清新的小号独奏乐风吹出酷派爵士乐的主施律,由 精确成熟的定义,正式向爵士世界宣告“新的声音”已经来临。若说戴维斯是酷派爵士乐的“产妇”,无疑的,特利斯塔诺就 个催生“产婆”;推的更远一些,20年代早逝的天才小号手毕斯·拜德贝克和30年代的李斯特·杨的独奏乐风,似乎可以被称为“助产护士”。

其他酷派爵士乐代表性乐手是:李·柯尼兹(Lee Konitz)、吉尔、艾文斯管弦乐团(Gil Evans Orchestra)和亚提拉·佐勒(Attila Zoller)。

Funk(放克)[1955]

放克爵士乐是改良咆哮乐的一个分支,“Funk”一词原是黑人低俗的俚语,它暗指女人生殖器。它第一次被提到是在1953年钢琴手贺雷斯·席尔佛(Horace Silver)的一首歌曲标题《Opusde Funk》,其他席尔佛此类型作品还有:《The Preacher》、《Doodlin’》、《Senor Blues》、《Song for My Father》等。另外,加农炮·安德烈(Cannonball Adderley)、南·安德烈(Nat Adderley)合作的经典名曲《Work Song》也是放客爵士乐代表性作品。其他代表性艺人有:亚特·布雷基(Art Blakey)、雷伊·安德逊(Ray Anderson)和Blue Box(蓝盒子乐团)。放客在70年代和80年代的发展依蓝调悲恸与伸吟色彩,只是乐器似乎转到萨克管上面来,如:戴夫·山朋(Dave Sanborn)、早期的葛罗佛·华盛顿(Grover Washington,Jr.)等人都是次风格的高手。

Hard Bop(改良咆哮乐)[1955]

像大多数艺术形式一样,爵士乐的发展脉络也是从一个风格逐渐发展到另一个风格,从一个旧流行迈向另一个新流行。50年代中期,当很多人对平淡无力、让人几欲昏昏睡去的酷派爵士乐感到无奈与疲倦时,一股曾经失势、再次卷土重来的爵士势力“改良咆哮乐”正在诞生,由于它的适时出现,不但填补了酷派遗留的音乐空隙,让柔弱无力的爵士世界打了一针强心剂,更为曾被酷派推下主流舞台的咆哮乐,报了一箭之仇,改良咆哮乐算是得到暂时性的胜利。

改良咆哮乐的中文意思是一种激烈、紧张、困难操作的爵士乐风格,它刚开始的代表性乐手和团体是鼓手Art Blakey领导的五重奏团体“爵士信差”,(Jazz Messengers 50-60年代咆哮阵营的摇篮和训练营)和Max Roach-clifford Brown五重奏。有人把“Hard Bop”翻成“硬咆哮乐”或“精纯咆哮乐”,笔者在思考这类型乐风发生的时代背景和音乐特性后,觉得前者的译法还摸得到边,但后者则完全不对题。基本上,发明Hard Bop的乐手对曾在查理·帕克、迪基·葛利斯比的咆哮乐队工作过,这些咆哮乐后裔虽然在他们所创造出来的新音乐中,保留了强而有力的咆哮元素,但它已被修正为较易被乐迷接受的形式,虽然在比较上,它们仍是吵杂的,却没有查理·帕克与迪基·葛利斯比那样多的复杂和声及极端刺耳的高音。Hard Bop有较和谐的音调、较明确易懂的旋律、较易吹奏中音域、较少的即兴独奏与较大的流通量。再者,Hard Bop被加入大量的蓝调旋律、教堂圣乐和声,尤其更强调鼓的节奏脉动(因为很多带头的人物都是鼓手)、打的更大声。更具渲染力及更有层次感;钢琴虽触键较轻,但仍具节奏感;贝斯则弹的更流畅平顺。因此,Hard bop的中文应翻为“改良咆哮乐”似乎更接近原风格的本意。50-60年代的改良咆哮乐手大半来自底特律和费城两地的黑人乐手,前者有贝瑞·哈里斯(Barry Harries),汤米·佛莱那根(Tommy Flanagan);后者则有李·摩根(Lee Morgan)、迈克斯·罗区(Max Roach)等人。

Free Jazz(自由爵士乐)与Avantgarde Jazz(前卫爵士乐)[1960]

Free Jazz就是自由爵士乐,爵士评论家Dom Heckman曾将之描述为“Action Jazz”(行动爵士乐)。但没有广泛地被采用;70年代中期,在纽约也曾出现一个这类型音乐的衍生物——Loft Jazz(阁楼爵士乐)常在阁楼上演奏的爵士乐。显然,自由爵士乐是以它的创始人欧奈·柯尔曼(Ornette Coleman)在1960年灌录的专辑《Free Jazz》为名。同期的代表物还包括西尔·泰勒(Cecil Taylor)和亚伯特·艾勒(Albert Ayler)等人,较后期的倡导人则是约翰·柯川。因此,自由爵士乐也曾被冠以“前卫爵士乐”(Avantgrade Jazz)或“新事物”(The New Thing)。简而言之,自由爵士是舍弃在它之前的爵士乐和弦结构,重新建立自己一套松散的、自由的集体即兴演奏方式的音乐形态。它通常不只局限在音调上,而以某一调式去定位一多调式即兴演奏的方向,但不是照本宣科,不重复叠句和变化不定的进行速度。如此展现出来的音乐风格常杂夹着人声的哭号、小号或萨克斯管的乐器悲鸣、混乱无序、多向度(Multidirectional)的鼓或贝斯声。

Jazz Rock(摇滚爵士乐)与Fusion(融合乐)[1970]

摇滚爵士乐专指迈尔·戴维斯在60年代中后期所创作的爵士乐风而言。60年代中后期,以咆哮乐为主体的现代爵士乐舞台虽然还拥用一些追随者,但乐迷已明显流失,当道的自由爵士乐由于难涩难解,且颇具争议性,它的影响力除了欧洲之外,欧奈·何尔曼的大半美国同乡可不买他的帐。猫王和摇滚乐的新天王(披头士)正在那里摇头晃脑,抖动双腿,侵蚀爵士乐江山的版图。什么时候最受人欢迎的黑人音乐已经变成灵魂乐,电子蓝调音乐或甚至是摇滚了呢?是否真的爵士乐已死?!这些存在当时许多爵士手和乐迷心中的结,终于,在迈尔·戴维斯决定以打不过他们就加入他们 作为策略,于1969年连续推出2张结合摇滚节奏、电子乐器和爵士乐成功专辑《Ina Silent Way》和《Bitches Brew》后,有了正确答案。

迈尔·戴维斯的摇滚爵士乐团体也带出往后在爵士乐坛上失学举足轻重角色的乐手,如:吉化手约翰·麦克劳林(John Mclaughlin)、键盘手契·可立亚(Chick Corea)和萨克斯风手韦恩·萧特(Wayne Shorter)。不久,迈尔·戴维斯的团体瓦解,团员们也各自分道扬镳,如约翰·麦克劳林所组的“Mahavishnu Orchestra”乐团,契·可立亚所组的“回到永远”“Returnto Forever”、Joe Zawinul和韦恩·萧特所组的{气象报告}{Weather Report},都是赫赫有名的融合爵士乐团。70年代,他们的音乐融合了灵魂乐、放客和拉丁爵士乐,即所谓的“第二波融合爵士乐时代”。其他代表性人物还有菲立浦·凯撒林(Philip Catherine)、比利·柯本(Billy Cobham)、韦纳·克朗茨(Wayne Krantz)、间谍(Spies)乐团、蕾妮·史坦(Leni Stern)。

迈尔·戴维斯代表的摇滚爵士乐风之后,就是所谓的“融合爵士乐”(Fusion),或,有人将迈尔·戴维斯60年代末的摇滚爵士乐风之后到80年代所有有关此类型的风格称为Jazz-Rock Fusion(摇滚爵士融合乐)。

Post-Modern(后现代咆哮乐)[1980]

“后现代”(Post – Modern)一词最早出现在70年代中后期的一些文学评论上,它在建筑上的延伸则在指反合理的、理性的、机制的、千篇一律的线条、动脉、造型……与色彩的现代主义建筑创作意念。

红帽唱片公司认为:像希西尔·泰勒是开创50-60年代此乐风的先驱者,乔治·葛罗(George Grawe)也将成为80-90年代的新旗手,而约翰·佐恩(John Zorn)更为许多乐迷和乐评家认定是当代的新锐之一。因此{后现代爵士乐}被制造出来。如果听过约翰·佐恩的两张专辑《给露露的消息(News for Lulu)可对将约翰·恩的风格有更深入的认识。另他在DIW唱片公司所录一系列的《Masada》也深受爱乐者称赞。

Harlem Jazz(哈林爵士乐)[1920]

哈林爵士乐是指20年代发生在美国纽约哈林区『哈林文艺复兴运动』在爵士乐上的风格而言。这个时期的黑人自觉运动,最早以弘扬黑人传统固有的文化与精神为主要诉求,尤其强调的是在文学与艺术上,更为这个运动的先驱们所看重。但是后来它也被推广到爵士乐的领域。

Big Band(大乐团)[1930]

大乐团时代大约起源于20年代中后期,以艾灵顿公爵(Duke Ellington)与班尼·顾德曼为主的爵士乐风格,它不只兴盛在30年代中期及摇摆乐时期,40年代中期的咆哮乐迪·葛利斯比(Dizzy Gillespie)、50年代的酷派爵士乐吉尔·艾文斯(Gil Evans)、60年代的自由爵士乐桑若(Sun Ra)、70年代爵士摇滚及融合音乐唐·伊尔斯(Don Ellis)、梅纳·佛格森(Maynard Ferguson)、及至80年代的克劳斯·柯尼(Klaus Konig)后现代咆哮乐都可找到它的踪迹。其他知名的大乐团还有:康特·贝西、吉尔·艾文斯等人所领导的团体;可以说,大乐团是爵士乐中永恒的象微。 大乐团的编制一般在10人以上,它所涵盖的乐器为:3支以上的小号、2支以上的长号、4支以上的萨克斯管(以上乐器亦可分为数部,如果编制够大的话;另有的乐团会增加单簧管为主旋律声部,如班尼·顾德曼乐团);伴奏或节奏乐器则有:钢琴、吉他、贝斯、鼓和其他弦乐器。

由于大乐团的形成与发展与1935-1946极盛一时的摇摆乐在时间上有某种程度的重叠,致使许多乐评家与乐迷常将两者混为一谈,这实为一时不察的疏忽。简单的说,大乐团是一个乐队编制上的组织,透过这个大型的组合,它可以吹任何爵士乐风格的编曲曲目。当然,摇摆乐只是其中一种可能(或许,有人会说大乐团吹奏摇摆乐让人听来较具摇摆感,但事实证明,一些后来的小型乐团(Combo)也可以摇摆的很好,如:班尼·顾德曼的六重奏);另一个差异是,摇摆有效为严谨的节奏和较多的即兴独奏,早期的大乐团独奏乐手则受限较多,也较没摇摆感。另有一些学者将大乐团为分“Swing Bands”或“Hot Bands”,“Hot Bands”如艾灵顿公爵与康特·贝西所领导的早期大乐团,而“Sweer Bands”如葛伦·米勒(Glenn Miller)所领导的较后期的大乐团。所谓的Swing、Hot与Sweet只是为了要区分这些乐队所代表的细节上的差别而已,并无特殊意义,因为它们同时指向一个主题:大乐团爵士乐。

R&B(节奏布鲁斯)[1940]

简言之,“节奏布鲁斯”早是50年代初,有A&R(负责艺人与挑曲目)经理及杂志专栏主笔们用来描述一种带有强烈节奏、源自30年代哈林跳跃(Harlem Jump)爵士乐、布鲁斯的流行音乐。“节奏布鲁斯”一词被创造后,很快地取代原来的旧字眼——黑人唱片(Race Records)。这种乐风早期代表性人物是路易斯·乔登(Louis Jordan)和雷·查理斯,后期则有蕾蒂·毕安卡(Lady Bianca)、孟斐斯号手(The Memphis Horns)和玛丽亚·马尔道(Maria Muldaur)。

Ethnic Jazz(民族爵士乐)[1950]

“民族爵士乐“在50年代时主要在指结合南美洲的拉丁乐风的爵士乐,但这个用语后来则被扩大泛指所有带有自身民族音乐特性的爵士乐。这种民族爵士乐风著名的乐团有阿拉伯藉的拉比-阿布-哈里尔(Rabin-Abou-khalil)、葡萄牙籍的玛丽亚·荷奥(Maria Joao)、南非籍的阿布杜拉·伊布拉因-达乐·布兰德(Abdullah Ibrahim-Dollar Brand)和匈牙利籍、结合巴西风格的费连·史尼伯格(Ferenc Snerberger)。

Modal Jazz(调式爵士乐)[1955]

调式爵士乐是50年代末期酷派小号手迈尔·戴维斯(Miles davis)发展出来的一种以非自然音阶(非和弦,如:采用严谨的古典音乐调式音阶——dorian、phrgaian和西班牙、印度音乐的音阶)为主要创作来源的爵士乐形态,调式爵士乐(Modal)常被误认为与大、小调式(Mode)有关。或许,Modal Jazz翻译成“形成爵士乐”或“音形爵士乐”较不会产生这种混淆。这种创作手法因为比一般以“和弦进程”(Chord Progressions)模式创作容易,常为部分乐手采用,再者,也因它可以较自由的和声诠释,使乐手更容易创造出一种从容、沉思的感觉。第一首知名的调式爵士乐风的曲子是迈尔·戴维斯1958年为哥伦比亚唱片公司灌录的《Milestones》专辑同名曲,此曲以AABBA为形式,A部采用G调dorian调式;B部则基于A调aeolian调式。随着迈尔·戴维斯的脚步,萨克斯风手加农炮·安德烈和约翰·柯川(John Coltrane)进一步更自由创作的调式爵士乐,如:约翰·柯川1960年专辑同名曲《Impressions》。其他重要乐手还有:麦克·布雷克(Michael bracker)和麦考·提那(McCoy Tyner)。

Latin Jazz(拉丁爵士乐)[1960]

拉丁爵士乐是融合古巴、波多黎名、南美洲等拉丁语系的舞蹈、打击乐器节奏元素与爵士乐即兴演奏的一种音乐类型。其特徵是将拍子细分为双拍的倍数,舍弃散拍乐与摇滚爵士乐的贯用节奏,在一个复合的、持续的群音中,重音不规律地落在一或二个小节中。其中最简单、普遍被采用的例子要算是哈巴内拉舞曲(Habanera或Danza)节奏。

60节代,大量热情有劲、充满活力的拉丁节奏元素在爵士舞台上多元展现。带有森巴与较温和的Bossa Nova曲风的爵士乐大行其道,甚受年轻乐迷的喜爱。其代表性乐手和乐团有:康那辛拉丁乐团(Conexion Latina)、杰瑞·龚札雷兹(Jerry Gonzalez &The Fort Apache Bank)和希尔顿·路易兹(Hilton Ruiz)。

Hip-Hop爵士乐[1990]

90年代流行在纽约市爵士舞台的新爵士风格,起初它以黑人音乐为主体,随后在电台D.J.之间流行,这个结合强烈节奏乐风有些特徵:专属舞鞋、特定服装、电子乐器声和都市涂鸦,又“Hip-Hop爵士乐”被一些爵士乐评家归类为(饶舌歌爵士乐)(RapJazz)。这个乐风的知名乐团是:蓝色博物馆(Blue-Zeum)。

Kansas City Jazz(堪萨斯爵士乐)[1920]

堪萨斯爵士乐又称为『西南方爵士乐』,顾名思义,它主要是在美国西南各州成长与发展,例如:密苏里州、堪萨斯和圣.路易士。它在20年代和30年代盛行,与乡村蓝调、管弦乐队编制的散拍乐有着密切关连。堪萨斯爵士乐一般以8或者12小节蓝调为基础,强调萨克斯管的重要性、避免复杂编曲而宁愿较简单的『主』(或者带头,Head)编曲、靠记忆去排练爵士乐曲目、使用即兴叠句演奏法(Riff)吹奏一段乐句,更是成为堪萨斯爵士乐的标志。吹奏这种类型爵士乐的代表性乐团有:班尼.摩登(Benny Moten)、康特.贝西(Count Basie)、李斯特.杨(Lester Young)、克劳徳.威廉斯(Claude Williams)和杰.麦宣(Jay McShann)等人所领导的管弦乐队。30年代中期,堪萨斯爵士乐被融入主流的摇摆乐(Swing)中,成为了爵士乐的一部分。

Chicago Jazz(芝加哥爵士乐)[1925]

芝加哥爵士乐是20年代初在芝加哥的地下酒吧里发展出来的早期爵士乐,它经常被泛指为白人小型乐队演奏的爵士乐,如知名的奥斯汀高中帮(Austin High Gang)成员:吉米.麦克波特兰(Jimmy McPortland)、巴徳.佛瑞曼(Bud Freeman)、Frank Teschemacher和其他人所演奏的音乐。此外,这个时期的毕斯.拜徳贝克(Bix Beiderbecke)和艾迪.康顿(Eddie Condon)等人也具有代表性。

芝加哥爵士乐虽然来自新奥尔良传统爵士乐,但也并非完全拷贝它,如班尼.顾徳曼(Benny Goodman)在单簧管演奏技巧上比鼓手金.库帕(Gene Krupa)更狂热、更外向的节奏有着不同表现,有别于传统爵士乐。一般而言,芝加哥爵士乐并没有发展出真正独立的风格。

Progressive Jazz(革新爵士乐)[1950]

革新爵士乐意指40年代中后期到50年代期间,以指挥史坦·肯顿(Stan Kenton)所领导的爵士管弦乐团演奏的音乐和鲍伊·瑞朋(Boyd Raeburn)在同期间灌录的爵士乐风格而言。这类型音乐的特徽是:以管弦乐团的编制形式(管乐器与弦乐器并重),运用古典音乐的曲式、编曲手法和爵士乐(摇摆乐和咆哮乐)元素,做出“冷与热”并列、狂暴喧嚣的不谐和音,和有复杂层次的音乐。其他知名的歌手还有克利斯·康纳(Chris Connor)和吉他手吉姆·霍尔(Jim Hall)

West Coast Jazz(西岸爵士乐)[1950]

顾名思义,西岸酷派爵士乐运动发生在50年代初期,美国西岸-洛杉机。尤其,在荷摩莎(Hermosa)海滩的灯塔(Light-house)俱乐部和好莱坞电影、电视录音配乐工业)。这个乐风的艺人以白人为主,但也有少有现杰出的黑人乐手,如:“现代爵士乐四重奏”成员、迪克特·戈登和奇可·汉弥顿(Chico Hamilton)等人。他们的创作灵感最初来自迈尔·戴维斯1949年专辑《Birthofthe Cool》,但随后的发展却有别于迈尔·戴维斯的乐风,如:著重精心构思的对位法、流畅灵巧的编曲手法、有较多的颤音、被压抑的情感、常按谱宣科和较少即兴演奏。西岸酷派爵士乐风格的严谨作风、高度专业的演奏技巧,常吸引学院派学生的注意力,唱片的卖座再加上录音配乐工业,有固定与优厚的待遇和工作环境,让这类型乐风的乐手们无后顾之忧,有较多的心思去开拓并实验新的曲风。其代表人物有:查特·贝克(Chet Baker)、巴布·库伯(Bob Cooper)、汉普顿·豪斯(Hampton Hawes),萧提·罗杰斯等。

Crossover,Third Stream Jazz(横跨或第三潮流)[1955]

第三潮流乐风起源于50年代中期,这个字眼最早出现在其灵魂人物之一—作曲家根特·舒勒1957年在Brandeis大学的一篇演讲稿中。其基本特质和主张是注重当代西方艺术音乐的创作技巧,再结合世界各民族的音乐元素(如:摇摆乐和非洲生动多元的节奏)去对抗任何一种已经得到即得利益的音乐,如此,让爵士乐手可以从中学习古典乐复杂的音调系统和大尺度的创作模式,此类型乐风的重要乐手为约翰·路易斯(John Lewis)和30年前风靡欧美横跨爵士乐的钢琴家贾克·路西耶(Jacques Loussicer)。第三潮流不是爵士乐主流的类型,但它帮助爵士乐乐手在更高的水平去拓展并延伸爵士乐中尚未被探测的可能性。它也常被错误的联想到20年代以保罗·怀曼(Paul Whiteman)所代表的“交响爵士乐”,无论如何,后者缺乏即兴演奏,而抽离爵士乐最重要的元素,就不是爵士乐。

Neo-Classical Jazz(新古典爵士乐)[1965]

“新古典爵士乐”是在60年代发展出来的爵士乐风格。顾名思义,这结合古典音乐元素和创作手法的爵士乐。这种乐风与50年代革新爵士乐、第三主流和欧洲爵士乐有相似之处。萨克斯风手丹尼尔·史耐德(Daniel Schnyder)是这个乐风的好例子。

Loft Jazz(阁楼爵士乐)[1975]

自由爵士乐在70年代中期的分支,这个门派的乐手常在纽约建筑物的顶楼(Loft)演奏这类型的音乐,故名之为(阁楼爵士乐)。这种乐风的代表性乐手以玛帝·艾力克(Marry Ehrlich)、奥利佛·雷克(Oliver Lake)、亚瑟·布莱斯(Arthur Blythe)和提姆·伯恩(Tim Berne)为代表。

M-BASE[1985]

“M-BASE”是一群乐手以共同理念互相砌磋的集合名词。其中以萨克斯风手史提夫·柯尔曼(Steve Coleman)在80年代末领导的“Five Elements”(五要素)为主体,其成员大部分来自纽约布鲁克林区的年轻黑人乐手,如:格瑞格·奥斯比(Greg Osby)和凯文·布鲁斯·哈理斯(Kevin Bruce Harris)。这个乐团以带有黑人饶舌歌(Rap)、“Hip-Hop”为强烈节奏元素爵士乐风,吸引许多年轻乐迷。

Acid Jazz(酸爵士乐)[1987]

Acid Jazz一词最早流行于80年代中期英美电台D.J.之间(不是乐手之间),或许您可拿它与摇滚乐的Acid Rock(迷幻摇滚)作一个比较,或许说它是一种商业现象或行为,比说它是一个自然演化的正规爵士风格来的贴切。因为,这种风格强调聆听唱片,而不是去现场听演奏会。“酸爵士乐”是复兴60年代末到70年代初的放客爵士乐,但放进非常多的“灵魂音乐”元素与商业推销色彩在里面,许多黑人乐迷喜欢这类型的爵士乐,其代表性团体是“蓝色博物馆”(Bluezeum),US3及匿名者×Incognito)。

Smooth Jazz(轻柔爵士舞)[1990]

“轻柔爵士乐”也是80年代中期发展出来的新爵士风格,它意指结合乐器演奏、流行音乐及轻爵士乐(LightJazz)的一种音乐类型,它的特质是:在特定的旋律上少即兴演奏。其知名乐手有:艾德·汉弥尔顿(EdHamilton)、史提夫·瑞德(Steve Reid)、桑姆·罗泰拉(Thom Rotella)和微风吉他二重奏(La Vien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