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择水——饮用水标准

根据我国卫生部1985年批准的GB5749-85生活饮用水标准,归纳起来共有四方面指标:

[1]感观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

色度<15度,并不得呈现其他异色,浑浊度<3度,特殊情况<5度,不得有异臭、异味,不得含有肉眼可见物。

PH值为6.5~8.5;总硬度(以碳酸钙计)<450毫克/升;铁<0.3毫克/升;锰<0.1毫克/升;铜<1.0毫克/升;锌<1.0毫克/升;挥发酚类(以苯酚计)<0.002毫克/升;阴离子合成洗涤剂<0.3毫克/升;硫酸盐<250毫克/升;氯化物<250毫克/升;溶解性总固体<1000毫克/升。

[2]毒理学指标。

氟化物<1.0毫克/升;氰化物<0.05毫克/升;砷<0.05毫克/升;硒<0.01毫克/升;汞<0.001毫克/升;镉<0.01毫克/升;铬(6价)<0.05毫克/升;铅<0.05毫克/升;银<0.05毫克/升;硝酸盐(以氮计)<20毫克/升;氯仿*<60微克/升;四氯化碳*<3微克/升;苯并(a)芘*<0.01微克/升;滴滴涕*<1微克/升;六六六<5微克/升(*为试行标准)。

[3]细菌学指标。

细胞总数<100个/升;总大肠杆菌<3个/升;游离余氯在与水接触30分钟后应不低于0.3毫克/升。集中式给水除出厂水应符合上述要求外,管网末梢水不应低于0.05毫克/升。

[4]放射性指标。

总α放射性<0.1贝可/升;总β放射性<1贝可/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