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艺术二十讲(5)
《中国建筑艺术二十讲》 第5讲 中国建筑的特征(2)
6.绝对均称与绝对自由之两种平面布局以多座建筑合组而成之宫殿、官署、庙宇乃至于住宅,通常均取左右均齐之绝对整齐对称之布局。庭院四周,绕以建筑 物。庭院数目无定。其所最注重者,乃主要中线之成立。一切组织均根据中线以发展,其部署秩序均为左右分立,适于礼仪(Formal)之庄严场合;公者如朝 会大典,私者如婚丧喜庆之属。反之如优游闲处之庭园建筑,则常一反对称之隆重,出之以自由随意之变化。部署取高低曲折之趣,间以池沼、花木,接近自然,而 入诗画之境。此两种传统之平面部署,在不觉中,含蕴中国精神生活之各面,至为深刻。
7.用石方法之失败中国建筑数千年来,始终以木为主要构材,砖、石常居辅材之位,故重要工程,以石营建者较少。究其原因有二:
(1)匠人对于石质力学缺乏了解,盖石性强于压力,而张力、曲力、弹力至弱,与木性相反,我国古来虽不乏善于用石之哲匠,如隋
安济桥之建造者李春,然而通常石匠用石之法,如各地石牌坊、石勾栏等所见,大多凿石为卯榫,使其构合如木,而不知利用其压力而垒砌之,故此类石建筑之崩 坏者最多。(2)垫灰之恶劣。中国石匠既未能尽量利用石性之强点而避免其弱点,故对于垫灰问题,数千年来尚无设法予以解决之努力。垫灰材料多以石灰为主,然其使用,仅取其粘凝性;以为木作用胶之替代,而不知垫灰之主要功用,乃在于两石缝间垫以富于粘性而坚固耐压之垫物,使两石面完全接触以避免因支点不匀而 发生之破裂。故通常以结晶粗沙粒与石灰混合之原则,在我国则始终未能发明应用。古希腊、罗马对于此方面均早已认识,希腊匠师竟有不惜工力,将石之每面磨成 绝对平面,使之全面接触,以避免支点不匀之弊者,罗马工师则大刀阔斧,以大量富于粘性而坚固之垫灰垫托,且更进而用为混凝土,以供应其大量之建筑事业,是 故有其特有之建筑形制之产生。反之,我国建筑之注重木材,不问石性,亦互为因果而产生现有现象者也。
二、属于环境思想方面,与其它建筑之历史背景迥然不同者,至少有以下可注意者四:
(一)不求原物长存之观念此建筑系统之寿命,虽已可追溯至四千年以上,而地面所遗实物,其最古者,虽待考之先秦土垣残基之
类,已属凤毛麟角,次者如汉、唐石阙、砖塔,不止年代较近,且亦非可以居止之殿堂。古者中原为产木之区,中国结构既以木材为主,宫室之寿命固乃限于木质 结构之未能耐久,但更深究其故,实缘于不着意于原物长存之观念。整中国自始即未有如古埃及刻意求永久不灭之工程,欲以人工与自然物体竟久存之实,且既安于 新陈代谢之理,以自然生灭为定律;视建筑且如被服舆马,时得而更换之,未尝患原物之久暂,无使其永不残破之野心。如失慎焚毁亦视为灾异天谴,非材料工程之 过。此种见解习惯之深,乃有以下之结果:1.满足于木材之沿用,达数千年;顺序发展木造精到之方法,而不深究砖石之代替及应用。2.修葺原物之风,远不及 重建之盛;历代增修拆建,素不重原物之保存,惟珍其旧址及其创建年代而已。惟坟墓工程,则古来确甚着意于巩固永保之观念,然隐于地底之砖券室,与立于地面 之木构殿堂,其原则互异,墓室间或以砖石模仿地面结构之若干部分,地面之殿堂结构,则除少数之例外,并未因砖券应用于墓室之经验,致改变中国建筑木构主体 改用砖石叠砌之制也。
(二)建筑活动受道德观念之制裁古代统治阶级崇尚俭德,而其建置,皆征发民役经营,故以建筑为劳民害农之事,坛社亲庙、城阙朝市,虽尊为宗法、仪礼、制度之依归,而宫馆、台榭、第宅、园林,则抑为君王骄奢、臣民侈僭之征兆。古史记载或不美其事,或不详其实,恒因其奢侈逾制 始略举以警后世,示其“非礼”,其记述非为叙述建筑形状方法而作也。此种尚俭德、诎巧丽营建之风,加以阶级等第严格之规定,遂使建筑活动以节约、单纯为 是。崇伟新巧之作,既受限制,匠作之活跃进展,乃受若干影响。古代建筑记载之简缺亦有此特殊原因;史书各志,有舆服、食货等,建筑仅附载而已。
(三)着重部署之规制 古之政治尚典章制度,至儒教兴盛,尤重礼仪。故先秦、两汉传记所载建筑,率重其名称方位、部署规制,鲜涉殿堂之结构。嗣后建筑之见于史籍者,多见于五行志 及礼仪志中。记宫苑、寺观亦皆详其平面部署制度,而略其立面形状及结构。均足以证明政治、宗法、风俗、礼仪、佛道、风水等中国思想精神之寄托于建筑平面之 分布上者,固尤深于其它单位构成之因素也。结构所产生立体形貌之感人处,则多见于文章诗赋之赞颂中。中国诗画之意境,与建筑艺术显有密切之关系,但此艺术 之旨趣,固未尝如规制部署等第等之为史家所重也。
(四)建筑之术,师徒传授,不重书籍建筑在我国素称匠学,非士大夫之事,盖建筑之术,已臻繁 复,非受实际训练、毕生役其事者,无能为力,非若其它文艺,为士人子弟茶余酒后所得而兼也。然匠人每门音于文字,故赖口授实习,传其衣钵,而不重书籍。数 千年来古籍中,传世术书,惟宋、清两朝官刊各一部耳。此类术书编纂之动机,盖因各家匠法不免分歧,功限、料例漫无准则,故制为皇室、官府营造标准。然术书 专偏,士人不解,匠人又困于文字之难,术语日久失用,造法亦渐不解,其书乃为后世之谜。对于营造之学作艺术或历史之全盘记述,如画学之《历代名画记》或 《宣和画谱》之作,则未有也。至如欧西,文艺复兴后之重视建筑工程及艺术,视为地方时代文化之表现而加以研究者,尚属近二三十年来之崭新观点,最初有赖于 西方学者先开考察研究之风,继而社会对建筑之态度渐改,愈增其了解焉。
本篇之作,乃本中国营造学社十余年来对于文献术书及实物遗迹互相参证之研究,将中国历朝建筑之表现,试作简略之叙述,对其蜕变沿革及时代特征稍加检讨,试作分析比较,以明此结构系统之源流而已。中国建筑历史之研究尚有待于将来建筑考古方面发掘调查种种之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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