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届全国中小学生绘画书法作品比赛征稿

时间:2008-05-18 18:45:53 来源:网络 点击:0

一、主办单位:教育部艺术教育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中国校外教育杂志社

协办单位:《少先队活动》杂志社

三、比赛主题

奥林匹克之美

从“绿色奥运、人文奥运、科技奥运”的不同角度宣传奥林匹克精神,展现少年儿童眼中的奥林匹克之美,引导少年儿童关注奥运、体验奥运、感受奥运、描绘奥运,激发少年儿童的爱国情怀,展示他们良好的精神风貌和艺术素养,在活动中获得教育,享受快乐。

四、参赛对象

全国中小学生美术爱好者。按照年级分为三个大组:1.小学(分7岁以下组、7-9岁组、10-12岁组);2.初中;3.高中。

五、比赛形式

以绘画和书法作品比赛为主赛,以工艺设计作品(包括民间美术、电脑美术、陶艺制作等)和摄影作品比赛为附赛。

六、作品要求

1.内容

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查阅资料和丰富想象,通过自己对奥林匹克精神的理解,表现历届奥林匹克举办地美丽的自然环境、丰富的人文活动和多 彩的科学探索,表现绿色奥运的环保生态之美,人文奥运的和谐文明之美,科技奥运的现代创新之美,描绘出心目中的奥运会盛景。参赛作品必须是第十二届全国中 小学生绘画书法作品比赛以后的原创作品。

2.规格

①绘画作品不超过40×60厘米(四开大小),使用材料和表现形式不限,初评作品可以以原作或照片、电子文件形式参赛,但必须清晰显示原作的质量。

②书法作品软硬笔均可,作品不超过四尺对开,初赛作品可以以原作或照片、电子文件形式参赛,但必须清晰显示原作的质量。

③工艺设计作品(包括民间美术、电脑美术、陶艺创作、纸工及其他类型的工艺设计作品)以照片或电子文件形式参赛,立体制作需选送同一作品不同角度的照片至少三幅参赛,同时需附送作品设计制作过程的简介,如有图片最佳。

④摄影作品需送5吋以上扩印片或电子文件,并附送作品拍摄过程的相关技术介绍。

七、评选原则

在本次比赛组委会的领导下,聘请书画家、美术教育专家和优秀美术教师组成作品评选委员会负责全部作品的评选工作。

根据独特的创作思路和符合年龄特点的表现形式为基本原则进行评选,鼓励表达自己真实感受和表现形式具有创意的作品。

八、奖励办法

分组设立绘画、书法、设计和摄影作品的一、二、三等奖;设指导教师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向获奖者颁发获奖荣誉证书。

九、比赛程序

1.“第十三届全国中小学生绘画书法作品比赛报名表”刊登在《中国校外教育》(美术)杂志2008年第2-3期合刊(比赛辅导专刊) 上,合刊每册12元。凡参赛作者需填写“报名表”(复印无效)并剪下贴在作品背后左下角。作品背后没有贴附有效“报名表”的作品无参赛资格。

2.寄送作品时间:2008年4月30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

3.作品评奖时间:2008年5月至6月

4.参赛作品一律不退,未获奖者不发通知

5.颁奖活动拟于2008年7月举行。颁奖活动结束后,拟于2008年9月至2009年5月期间在全国各地举办本次比赛优秀作品的巡回展出。

十、作品寄送

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64号中国福利会少年宫《少先队活动》杂志社(邮政编码:200040)

联系电话:021-62485285 021-62497139

传真:021-62481485

联系人:赵嵘、吴晓龙、范智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