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高积厚《印辨》
《印辨》
(清)高积厚 撰
《印辨》,一卷,清高积厚撰。高积厚,字淳夫,武陵人,工刻印,继胡克生、林三畏、王若林诸人而起,平日持论极推崇何震,著有《我娱斋摹印》、《印辨》、《印述》行世。
此编据《篆学琐著》本校勘。
印体有大小之殊,字数有多少之别,命字有应用之异,印文有阴阳之分,皆印章之体例也。按印之为字,从“爪”从“ ”,其义则同乎信节,乃官府所持信也。故虚爵者必以金钿,其文其度,则符乎指爪指节,故约方寸为之。方寸之制,于是最古。其后大者如拳,小者如豆,而大小不拘矣。汉以土德王,土数五,印文用五数,不足则以“之”字足之,如“牙门将之章”、“校尉之印章”、“军曲侯之印”是也。其后则多少不拘矣。印文姓名后系曰“印”、曰“印信”、曰“之印 ”、曰“之章”、曰“私印”,所系不同。又有“臣某某白笺”、“某白事”、“某启事”、“某言疏”、“白记”、“印完”、“日利”,“日贵”等文。迨至唐、宋,不但名印,兼刻其字,更有别号、居士、道人等称,斋堂、馆、阁、引首等制,采及古语、诗句,与夫家藏、珍玩等记,而应用命字不拘矣。古之铜印多铸,其文阳;姓名之印多刻,其文阴。玉之 阳也,璃则阴也,则阴阳原不拘也。其外又有方、圆之不同,无边、有边之不同,“口”形、“亞”字之不同,两面、子母、六面之不同,钮、鼻形制之不同,金、石、牙、木等材之不同,皆无关于文字,无烦研考也。世有议者曰:秦、汉私印,有名而无字,字且非古,泛滥于古语诗句无庸也。汉印之文阴,唐变为阳,文欲法汉,不事阳文而后可。是说也,似高而实非。秦、汉印章存之谱者,若顾汝修之《印薮》、来颜叔之《宣和印史》、潘原常之《印范》、何不违之《印史》、余采之之《印鼎》,其中所辑秦、汉印章,有阴阳错综成一印者,或一阴一阳,或两阴一阳,或三阴一阳,或三阳一阴,而全文皆阳者,亦见十一于干百,岂得谓尽皆阴文乎?非独秦、汉,周之 圭,宁非阳文乎?秦之传国玺、汉之刚卯,皆为文字语。而《宣和印史》所列古玺,有云:“ 惟王子子孙孙永保民”,与今之印刻私语,又何异哉!唯是名字之印,所以昭信,后人私印恒不一其制,殊失本意。此则用印者之矣,而非刻手之疵也。故曰论高而实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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