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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B -------- B原书无标题,此系译者。所加。 在我们眼前诞生了一种艺术。绘画或音乐很久以来即已存在,但关于电影的诞生,我们所熟悉的是路易·卢米埃尔和梅里爱,而对于爱迪生或雷诺,则尚有待我们去了解。 在我们眼前诞生了一种艺术。这种艺术的先驱者和发明人虽然很多现在还活在人间,但研究这一艺术的最早情况却异常困难,因为当时人们对这些先驱者和发明人所作的少数活动很少保有资料,而当人们开始了解到电影已成为一种新的表现方法时,有关这一新兴艺术的档卷却已散失殆尽。因此,本书作者只能象古生物学家那样,从遗留下来的几根骨骸来考证一只动物的全貌,并希望这种考证不致被将来的发现所推翻。 皮影戏和幻灯这些早期用形象表现故事的幼稚方法,它们的历史还有待编写。但一般说来,这两种视觉上的娱乐对电影叙事的影响,并不大于文学、戏剧、绘画以及其他高尚的艺术,同时,也并不大于宗教画、日历画、木偶戏、漫画以及其他被人轻视的通俗性的艺术。 一种艺术决不能在未开垦的处女地上产生出来,而突如其来地在我们眼前出现。它必须吸取人类知识中的各种养料,并且很快地就把它们消化。电影的伟大就在于它是很多其他艺术的综合。 “电影也是一种企业,并且带有许多别的东西。”(路易·德吕克语)凡·高一生不曾卖掉一张画就与世长辞,韩波留下了他唯一的诗稿而离开了人间,但他们的作品在他们故世以后却永垂不朽。这些作品在创作时物质上的花费很少,只要买些纸张和墨水或者画布和颜色,就可产生出来。可是拍成一部现代大型影片,事先却需要花费几百万法郎。而且我们很难想象,一个电影导演会拍摄几部不拟公之于世的大型影片。由于摄制一部影片需要花费很多的资金,所以要求电影创作者必须确实具备完成自己作品的各种条件。因此,把电影作为一种艺术来研究它的历史(这是本书的目的),如果不涉及它的企业方面,那是不可能的,而这种企业又是与整个社会、社会的经济和技术状况分不开的。 因此,我们的计划是把电影作为一种受企业、经济、社会和技术严格制约着的艺术来加以研究的。 我们把这本电影史划分为以下三大部分:无声电影 (1895—1930)、有声电影的开端(1930—1945)、当前时代(1945—1962),最后有四章分别研究拉丁美洲、亚洲和非洲的电影,动画片,新的技术和新的浪潮。 这种分法在以袖珍本形式出版的简史(读书出版社出版)中业已采用,我们认为它比以前的版本更为清晰。但它并不排斥把电影史分为如下六个时期:电影的发明(1832—1895)、先驱者时期(1895—1908)、电影成为一种艺术(1908—1918)、无声艺术(1918—1930)、有声电影的开端(1928—1945)、当前时代。后一分法也就是《电影通史》各卷的分法。 另一方面,我们还增加了附录中影片创作者的人数,改名为“二百个电影艺术家”。晚近的电影发展,特别是非洲的电影发展,使我们大大扩充了这本《世界电影史》初稿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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