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鼓之乐(9) (前16世纪—前221) |
西周以来,乐队体制日趋完善,到战国初,不但乐器品种繁多,音量、音色都已十分可观,制作也非常精细,对音准和音质的要求大大提高了。史称周代开始对乐器以“八音”进行分类,这应是可信的。所谓“八音”,就是以直接关系到乐器发音的材质作为乐器分类的依据,从而把所有的乐器分为八类。(这样分类今天看来并不太科学,因为它多半是与制作工匠关系更为密切的分类法,但在当时,却也与乐队结体有关,所以是适用的。即使今天,我们依然称流行江苏南部、上海、浙江一带的一个民间器乐品种为“江南丝竹”,就是这一分类的绪余。)所谓“八音”有“金”(上古称铜为金。青铜制的钟、 等乐器属这一类。“石”(有石制的磬)、“土”(实指用土烧制的陶。埙属此类)、“革”(“革”即皮革。鼓类乐器虽然有木等各种鼓框,但受击发声在于皮革,所以鼓类乐器属此类)、“丝”、(中国的弦乐器自古以来即用丝作弦,故弦乐器瑟、琴、筝均属丝类)、“木”(木制的击奏、刮奏乐器如“木兄” 、“吾欠” )、“匏”(“匏”是葫芦类植物,笙、竽等簧管乐器用它作座,故归一类)、“竹”(箫、管、笛等竹制管乐器属这一类)。这八类乐器,足以构成庞大的钟鼓乐队,其中尤以钟和磬为重要乐器。钟声宏大、磬音清亮,以它们为主可以造成庄严辉煌的音响效果,最高贵族选用它们来体现自己在社会上的崇高地位,是再恰当不过的了,这是钟磬类乐器在那时能达于极至的社会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