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音乐品种的形成和
声乐器乐的全面发展
(5)

(公元960—公元1911)


  燕乐的宫调本来应有其音高和音列方面的限定意义的,至元杂剧,这些意义已经基本失掉了,这可能与主要伴奏乐器由唐的琵琶到宋的筚篥再到元杂剧的笛的变化,(元杂剧的伴奏乐器也用笛、板、鼓。)以及杂剧曲调必须适应单独演唱者的嗓音条件等原因有关。

  元杂剧和南戏不同之处,不但在结构上前者为“四折一楔子”,后者以“出”为单位,普通一戏即有二、三十出之多;音乐分类上前者所用为“北曲”,后者为“南曲”,而且在于前者四折始终由一个男主角(“正末”)或女主角(“正旦”)唱,其他角色只能说话不能唱,即使唱,也只能唱与主角的套曲无关的短小曲调,而南戏如前所述,却是一般角色都能唱,也没有宫调限制。显然,南戏较元杂剧可塑性强些,因此就更有发展的潜力。可是元灭宋以后,南北一统,元杂剧随其政治、军事势力进入南方,南戏一时几被遮没。但元代中期,形式比较自由的南戏首先采北曲与南曲共同构成“套数”(即套曲),称为“南北合套”,使戏剧的音乐兼具南北之长。一般说来,北曲雄健刚劲,南曲平和柔美。中国音乐的风格历来以南北的区别最显著,自《诗经》--《楚辞》,至《相和歌》--《吴歌》、《西曲》,莫不说明了这一点,但至今依然存在的北方音乐刚劲,南方音乐平和的风格差异,恐怕是南北朝以后逐渐形成的。元杂剧后来也用“南北合套”,不过那时杂剧已开始走向衰落。

  上述唱赚、诸宫调、南北曲的音乐,在后来的昆曲中都有某种程度的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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