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剧音乐创作 |
共和国成立之前,我国没有严格意义上的舞剧音乐创作。建国以后第一批舞剧音乐是从《张羽煮海》(刘式昕曲)、《东郭先生》(苏夏曲)这类小型舞剧起步的。到了五六十年代,大型古典舞剧《宝莲灯》(张肖虎曲)、《小刀会》(商易曲)在当时众多舞剧音乐中脱颖而出。其时一批反映现实生活的舞剧作品涌现出来,其代表作为《五朵红云》(彦克等曲)。1959年我国出现了第一部芭蕾舞剧《鱼美人》(吴祖强、杜鸣心曲),至“文革”前,著名芭蕾舞剧《红色娘女军》(吴祖强、杜鸣心曲)、《白毛女》(严金萱、陈本洪等曲)把中国舞剧音乐创作水平推上了新境界。“文革”中后期,中型芭蕾舞剧《沂蒙颂》、《草原儿女》虽在当时也被定为“样板戏”,但其音乐创作质量远不及《红》《白》二剧。 新时期以舞剧音乐创作真正进入了黄金时代。民族舞剧《丝路花雨》(韩中才等曲)、《凤鸣歧山》(刘念劬曲)在音乐创作上各有建树;芭蕾舞剧《魂》 (奚其明曲)、《家》(田丰曲)、《祝福》(刘廷禹曲)、《林黛玉》(石夫曲)、《雷雨》(叶纯之曲)、《阿Q正传》(金复载曲)在当时颇有影响。 从八十年代中期起,一批“新潮”作曲家介入舞剧音乐创作,引起从观念到技法的巨大变革。《窦娥的呼唤》(马剑平曲)、《秦王扫六合》(石铁曲)、《黄土地》(谭盾曲)、交响舞剧《无字碑》(杨立青、陆培曲)等作品运用现代观念、思维和技法,对舞剧主题作了新颖独到的音乐阐释,令人耳目一新。 九十年代以来,舞剧音乐创作数量更加可观,约有五十部。《阿诗玛》(万里、黄田曲)、《边城》(扬天解曲)、《春香传》(朴瑞星、金正曲)、《丝海箫音》(吴少雄、林荣元曲)、《森吉德玛》(王竹林等曲)、《南越王》(石夫曲)、《远山的花朵》(彭涛曲)等,都是获全国文华音乐创作奖的作品。这些舞剧音乐,更具有崭新的鲜明的民族的个性,以重要的一翼显示着音乐创作的勃勃生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