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中国现代音乐 (1919——1949) |
第六节 音乐论著和音乐美学思想
1 音乐论著 “五四”新文化运动前后,西洋音乐除以宗教等方式在我国进行传播外,我国一大批留学的学生学成归国,他们把在国外学到的音乐理论与技术运用到自己的音乐实践中,把中国现代音乐文化和音乐创作以及音乐教育推向一个新阶段。主要工作有以下几点:比较全面地介绍西洋音乐理论与技术;利用西洋音乐理论和技术同我国音乐相比较,并对我国传统音乐进行搜集与整理;创建具有中国特点的音乐理论系统等。 在音乐史学方面比较重要的著述有:《中国音乐史》(叶伯和著)、《中国音乐史》(郑觐文著)、《中国音乐小史》(许之衡著)、《中国古代之歌剧》、《中国音乐史》(均王王光祈著)、《中乐寻源》(童斐著)、《音乐的文学小史》(朱谦之著)、《中国历代音乐概略》、《中国古代乐器考》(均萧友梅著)、《中国音乐史纲》(杨荫浏著)等。 叶伯和的《中国音乐史》和郑觐文的《中国音乐史》把中国音乐分为若干个阶段,从中国音乐总体演进来试图全面反映中国音乐发展的历史;而王光祈则采用分类方法进行编写,也就是把中国音乐的律调,乐谱、乐器,乐队组织、舞乐、歌剧、器乐等分为三大类进行编写,并用这三大类的进化来反映中国音乐的历史发展。这几部音乐史学著作不仅填补了我国音乐通史编写的空白,同时也为中国音乐史编写提供了范本。不仅如此,王光祈的《中国音乐史》还率先使用了比较研究的方法,为中国音乐的研究找到了一条新的方法和途径。在这里需要强调指出的是四十年代杨荫浏先生在国立音乐院所开设的《中国音乐史》课是中国音乐史中一件大事,它的开设不仅使音乐史学进入我国专业高等教育,对专业音乐人才的培养和成长起到了很大的影响。 此外,日本的田边尚雄也编写了《中国音乐史》(陈清泉译),对中国音乐历史进行了较为系统地研究和阐述。 在介绍西洋音乐方面比较重要的著述有:《德国人之音乐生活》、《欧洲音乐进化论》、《西洋音乐与诗歌》、《西洋音乐与戏剧》、《西洋乐器提要》、《西洋制谱学提要》、《音学》、《对谱音乐》、《西洋名曲解说》、《西洋音乐史纲要》、《西洋名曲解说》(均王光祈著);《西洋音乐进化史的鸟瞰》、《勃拉姆斯》(均黄自著)等。 这些著述对西洋音乐作品和音乐家都作了介绍和论述,对我国更多音乐家和广大音乐爱好者学习、了解西洋音乐起到了很大作用。 在音乐技术理论和音乐学方面有:《乐理概论》(沈彭年著)、《普通乐学》、《和声学纲要》、《古今中西音阶概说》、《中西音乐比较研究》(均萧友梅著)、《和声学》、《单对位法》(均黄自著)、《东西乐制之研究》(王光祈著)等。这些著作,在西方音乐文化传入我国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和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我国专业和普及音乐教育的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这些理论著作和介绍性文章,对西洋音乐去粗取精,取长补短,不仅重视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同时也注意了民族性和民族特点。如黄自的《和声学》一书是一本欧洲体系的传统和声学,虽未经出版,但该书博采众长,分析透彻,所总结的和声规律非常实用,这本书虽然“没有专门论述民族调式的和声,但他已注意到和声理论与创作实践相结合的重要性”(向延生主编《中国近现代音乐传》1卷552页),其对民歌体旋律配置和声特殊规律的总结,为后来我国作曲家进行民族音调的和声配置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2 音乐美学思想 这一时期的音乐美学思想以王光祈和青主的音乐思想和理论影响比较大。特别是毛泽东1942年写的《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对当时以及后来我国的文艺创作所产生的影响具有划时代意义。 王光祈是我国民族音乐学的先驱者,他是我国最早系统地采用比较音乐学方法,对民族音乐历史材料,特别是我国历代乐律理论进行整理和归纳、并广泛对照比较东西方音乐,提出了不少有价值的见解的音乐学家。 图例88 王光祈画像 王光祈(1891——1936)字润屿,号若愚,我国现代音乐学家。1915年入北京中国大学攻读法律,同时供职于清史馆。曾先后担任成都《群报》、《川报》驻京记者和北京《京华日报》编辑。“五·四”前后,曾怀着“救国济民”的志向,热情地寻求改造中国的道路。1918年他曾与李大钊、周太玄、曾琦等人发起组织“少年中国学会”,翌年7月1日成立大会上,被推选为执行部主任。同年底,在陈独秀、李大钊、蔡元培等大力支持下,创建“工读互助团”,于1920年赴德学习德文及政治经济学,并担任《申报》等报驻德特约通讯员。1923年转学音乐,1927年入柏林大学攻读音乐学。1932年任波恩大学汉文讲师。1934年以《中国古代之歌剧》一文获波恩大学博士学位,成为中国在欧洲第一个获得音乐学博士学位的音乐家。 1936年1月因患脑溢血病逝于柏林。 王光祈的音乐美学思想主要体现在他的著述中。首先,他十分重视音乐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指出音乐是“人类生活的表现”,是人类“社会生活的反映”。从而肯定了音乐来源于人类生活,是客观现实反映这样一个根本的道理,这在当时是十分可贵的。关于这一点,17世纪奥地利颇有影响的的美学家汉斯立克提出了“音乐的内容——即乐音运动着的形式”的观点,这种观点认为音乐是跟有形世界完全独立的,完全无视有形世界的,即使没有世界也能够在某一形式上存在,音乐的内容就是音乐的本身,从而否定了音乐的社会内容和社会作用。王光祈则认为音乐不是人类生活之外的一种现象,而是人类社会生活的反映,“是人类生活、思想、感情之表现”。所以“音乐这东西,不如其他洋货,可以随便取用。……因为音乐是人类生活的表现,东西民族的思想、行为、感情、习惯、既各有不同,其所表现于音乐的,亦当然彼此互异”。因此,他认为西洋音乐,只是反映了欧美人的生活,而不可能用以表现我们中华民族的特征;任何艺术,都与社会乃至个人的事业有关,是社会关系的一部分。 王光祈说:“盖中华民族者,系以音乐之立国之民族也。现在中国人虽然已堕落昏聩,不知音乐为何物,然中国人之血管中,尚有先民以音乐为性命遗痕也。吾将登昆仑之巅,吹黄钟之律,使中国人固有之音乐血液重新沸腾,吾将使吾日夜梦想之‘少年中国’灿然涌现于吾人之前。因此之故,慨然有志于中国音乐之业。”(《东西乐制之研究》)王光祈企图通过音乐来唤起民众,“引起民族自觉之心”。他正是以此“爱国之心”,抱着“焦头烂额死而无悔”的决心去从事音乐研究。所以他的“……目的,是希望中国将来产生一种可以代表中华民族的国乐,……现在先整理吾国古代音乐,一面辛勤采集民间流行谣乐,然后再利用西洋音乐的科学方法把它制成一种国乐”(《欧洲音乐进行论·著书人的最后目的》),表达了他要用音乐来振兴中华的决心。因此他提出了制成“国乐”的办法、内容和目的,规纳起来有三点:① 他提出,“国乐要建在吾国古代音乐与现代音乐与现今民间谣曲之上”,这是建立中华民族之“国乐的出发点和立足点”; ②他认为“国乐”必须“发扬民族的美德”,“引导民众思想向上”(《欧洲音乐进化概观与中国国乐制造问题》),这种国乐必须“将中华民族的根本精神表现出来,使一般民众听了无不手舞足蹈,立志向上”(《欧洲音乐进化论》);③ 国乐“必须畅舒民族感情”,因为这不应只是“一部分知识阶级的感情”,而应该是全民族(全民众)的感情。 王光祈是中国现代音乐史上第一个在音乐学这一领域中努力进行认真探索的理论家,他的音乐理论从其民主爱国主义思想出发,基本上沿袭了中国古代优秀音乐美学思想传统,并运用了西方一些科学方法,有些理论时至今日对于我们也还是具有一定进步意义。 青主也是中国近代著名音乐家,其音乐美学思想主要体现在他的音乐美学著作《乐话》和《音乐通论》这两本比较有影响的音乐美学著作中。《乐话》和《音乐通论》所涉及的音乐美学论理也很多,其中主要论述了音乐的本质、音乐与现实生活的关系以及音乐的社会作用等问题。 图例89 青主画像 青主(1893——1959),原名廖尚果,又名黎青主,广东惠阳人,我国现代著名音乐家。早年曾参加过辛亥革命,赴德国入柏林大学法学系学习法律,同时学习钢琴及作曲理论。1920年获法学博士学位,1922年回国。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曾任国民革命军总政治部秘书、国民革命军第四军政治部主任等职。1927年广洲起义失败后,被国民党通辑,改名青主,被迫避居香港等地。1928年在上海经营以出版乐谱为主的X书店。1929年应萧友梅之邀,受聘于上海国立音乐专科学校,任校刊编辑和《乐艺》季刊主编。在国立音专工作期间,他曾发表译著和作品六十余篇,编写出版了音乐论著《乐话》和《音乐通论》。1934年他脱离音乐界,基本停止了音乐方面的活动。晚年任教于同济大学、复旦大学和南京大学。1959年因病逝世于苏州。 《乐话》是一部以书信体写成的音乐美学著作。在这部著作中,青主非常推崇当时西欧“表现派”理论家赫尔曼·巴尔( Hermann Bahr)的主张, 认为音乐是一种“上界的语言”(即“灵魂的语言”),“是最高、最美的艺术”。他认为,一切形体艺术即使能唤起人们的幻想,但“总是带有多少物质的成分,不能够引我的灵魂完全超出于物质之上,到虚无飘缈的上界去……!而只有音乐才能够把那条直达上界的光明的路告诉我,他是能够满足我的灵魂的要求”等,因此要以“音乐当作是新的、爱的宗教”。 《音乐通论》是一部系统论述他的美学观点的理论著作。他在这里的基本论点是与《乐话》一致的,但又作了新的阐发。他认为,利用艺术形象反映生活现象必须通过典型概括过程,和音乐必须通过无形音响来构成形象的特点,论述了所谓“艺术的虚伪性”,“音乐的虚伪性”以及“美的虚伪性”等。他说:“音乐的艺术,无论是创作,抑或表演,…… 自然是一种尽真、尽善、尽美的艺术。但是所谓尽真,尽善、尽美云云,亦不过是说它能够令人相信它是尽真、尽善、尽美”。他还列举了许多例子说明“乐艺的创作不是可以从苦学得来的”。他认为“天生成的才能,不但是创作艺人的根本条件,也是唱奏艺人的根本条件。不论你是学习唱奏,抑或学习作曲,总要你的艺能盖上一个天才的宝印,然后你才可以成为一个艺人”。 青主的这些观点主要是照搬西欧(特别是德国)的十八、十九世纪部分唯心主义哲学家、美学家、艺术家(如康德、叔本华、李斯特等)的论点。他之所以在音乐理论上鼓吹这些观点,是有其种种复杂历史背景和社会原因的,但由此而产生的“为艺术而艺术”的理论曾对我国的部分音乐家的思想和创作产生了很大影响。 1942年,毛泽东在延安文艺整风期间发表的《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以下简称《讲话》)可以说是现代中国音乐史上一部划时代著作。 《讲话》全文分引言和结论两部分。《讲话》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总结了“五·四”以来革命文艺运动的经验,就中国革命文艺运动中长期争论的一些带有根本性质的问题发表了见解,明确提出革命文艺为工农兵服务的方向问题,这是一个根本性问题。 《讲话》还提出了革命文艺是整个革命事业的一部分,它应该成为“团结人民、教育人民、打击敌人、消灭敌人的有力武器,帮助人民同心同德地和敌人作斗争”。为了这个目的,文艺工作者应该注意解决立场、态度和思想感情问题,工作对象问题,学习马克思主义和学习社会等问题。 在解决普及和提高关系方面,毛泽东同志指出“用工农兵自己所需要、所便于接受的东西”去普及;“从工农兵群众的基础上”,“沿着工农兵自己前进的方向”,“沿着无产阶级前进的方向”去提高。 在文艺和社会生活关系方面,毛泽东指出了人民生活是一切文学艺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唯一源泉,他要求广大文艺工作者走与人民群众相结合的道路,到群众中去,到火热的斗争中去,吸取丰富的营养和素材,继承古今中外一切优秀文学艺术遗产,吸取其中一切有益的东西,但是继承和吸取决不可以变成替代自己的创造。 《讲话》还论述了文艺与政治的关系,文艺工作与党的整个工作的关系以及文艺界的统一战线问题等。与此同时,《讲话》还指出了一切文化或文学艺术都属于一定阶级,属于一定的政治路线。 《讲话》还着重论述了文艺批评的标准问题。指出文艺批评有两个标准——即政治标准和艺术标准,政治标准是第一位的。在这个问题上,毛泽东指出,政治标准虽然是第一位的,但政治并不等于艺术,我们要求政治和艺术的统一,内容和形式的统一。《讲话》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就当时延安文艺界争论的一些问题或错误的文学主张进行了科学、扼要地分析,提出了中肯的批评。 《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的发表具有重要的现实和历史意义。它是“五·四”以来革命文艺运动基本经验的科学总结,是把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同中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革命文艺理论,对抗日战争以及后来的革命文艺运动起到了指导和推动作用,为中国无产阶级文艺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本章重要参考引用书目: 1 《中国近现代音乐史》 汪毓和著 人民音乐出版社 1984年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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