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音乐与笙管乐种(10)


1987年以来,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的音乐学家们,又对北京附近的河北省保定地区,进行了一次为时数年的普查工作。发现了近80余种与北京智化寺同样的手抄谱本。例如河北省保定地区雄县张岗乡里合庄“音乐会”的现存谱本,该谱扉页上有下列文字:

  乾隆伍拾贰年 妙音王菩萨光辉禅师传 同治十三年正月吉日 王普来 胡振声 重造 中华民国四年正月吉日 王旭 王清令再造 刘景辉书并校

  由这段文字可知,里合庄的现存谱本,抄于民国四年(1915年),但它传自“乾隆伍拾贰年”(1787年)的禅师王光辉(法号“妙音”)的抄本。该谱本又在“同治十三年”(1874年)该村民间乐师王普来、胡振声二人重抄。直到1915年,再次由该村的民间乐师王旭、王清令、刘景辉三人续抄。

  从这个例子可以看出,作为禅师的王光辉,为音乐在民间的传播起到了重要作用。也就是说,寺院道观中的艺僧艺道,为音乐在民间的普及起着积极的作用。从这个例子还可以看出,中国的民间乐师在抄写乐谱时,是非常严格地遵循着上一代师傅的体例,并一定要把所抄谱本传自何人一一注明。在中国各地乐种的手抄谱本大都采用此种方式。从这个例子也可以看出,现在我们所见的抄于1915年的谱本,其实是第三次续抄本,可知的年代,已经具有两百年。当然从其中所抄的乐曲曲名考察,它们的年代则更为久远。在中国历史传统上,文人们必须要学习唱诗、填词、品曲,虽然他们部分人不会记谱,但他们记载了大量的曲名并记载下大量有关唱曲的记录。根据这些文献材料,中国的音乐学家认为,其中大部分乐曲是传自唐、宋、元三个朝代。更因为中国文人唱曲的传统一直没有中断,这种师徒间学习时必须口传心授的乐谱,就可以由研究者们基本恢复原貌。

  一般说来,中国南方与北方的佛教音乐风格不同,北方雄劲爽利、朴素易懂;南方细腻委婉。形成不同风格的原因,一方面是佛教派别的不同,另一方面主要是因为各地民间音乐风格的不同。中国北方的鼓吹乐种、笙管乐种,大都具有相对统一的乐队编制,所使用的乐谱体系、宫调术语,也基本一样。它们是中国音乐宝库中最可珍贵的财富之一。

  从上面的介绍可以看出,中国的宗教音乐与宫廷音乐、世俗音乐联系十分密切,甚至互通互用,不加区别。中国著名学者梁漱铭说:“中国是一个以伦理代宗教的国家。”中国人的宗教感情较为朴素淡漠,宗教节日与民间的岁时节日、集市贸易、人生礼典也难解难分,它们已经融为一种民俗性的活动。所以中国的学术界,把清末民初以来的这些民俗活动仪式,统称为“民间宗教”性的活动,以与西方式的、阿拉伯地区的宗教仪式相区别。对于这些仪式中采用的音乐,也应采取这样客观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