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武》

  《大武》是西周初年创作的大型乐舞,描写了周武王伐纣的重大历史事件。

  历史记载,纣王是殷代有名的暴君。传说他整日沉缅于歌舞酒色之中,并用许多酷刑来镇压敢于反抗的奴隶和对他不满的贵族。后来,他的暴政激起了人民的强烈反抗。在三千多年前,日益强大的周部落在周武王的领导下联合了其他部落,又得到了殷商奴隶们的内应,终于推翻了纣王的统治,建立起一个新兴的奴隶制国家,史称西周。

  据《礼记·乐记》记载,《大武》在春秋时代演出时共分六段(六成),每段(成)都有歌唱。

  其第一成,在头带冠冕、手持朱盾玉斧的舞者出场前,先敲一段时间的鼓,召集众人(“曰:‘夫《武》之备戒之已久,何也?’曰:‘病不得其众也。”)接着舞队从北面出来(“且夫《武》,始而北出。”。舞者出场后,都肃立着等待诸侯的来临,并且齐声歌唱,祈求祖先和神灵的庇佑,声音是那么婉转悠扬(“久立于缀,以待诸侯之至也。”“咏叹之,淫液之,何也?对曰:‘恐不逮事也’”)。突然,舞者连顿三次脚,表示出征的时机已到,舞队开始行进(“三步以见方”)。

  第二成,舞队在行进中做着种种击刺的战斗动作,象征军威远振全国(“夹振而驷伐,威盛于中国也。”)。这一段舞蹈热烈、奔放、勇猛,显示了周部落的决策者吕尚的必胜信心(“发扬蹈厉,太公之志也”)。最后舞队分成两行,向前行进,表示消灭了殷纣(“分夹而进,事蚤济也”)。

  第三成,是伐纣凯旋之后,又向南方进军(“三成而南”)。

  第四成,平定了南方(“四成而南国是疆”)。

  第五成,舞队以周、召两公为首,分为左右两队,象征辅助武王进行统治(“五成而分周公左,召公右”)。在音乐上用一种叫做“乱”的手法突现全曲的高潮。用“乱”时,舞者都以一种“坐”(跽坐)的姿势,表示周、召两公的和平统治(“《武》乱皆坐,周、召之治也”、“再始以著往、复乱以饬归。”)。

  第六成,舞队又合并起来,齐声赞颂周朝的强大和武王的英明(“六成复缀,以崇天子”)。

  《大武》表现的内容说明,它歌颂的虽是奴隶主阶级的代表人物,但是在西周初年,就其推翻暴虐的纣王来说,符合了人民的要求和愿望,受到人民的拥护。它在艺术上也有相当高的成就。例如其曲式结构相当完整,音乐上用了“乱”的手法。根据周代贵族们的射箭集会——“大射仪”所用的乐队来看,该乐队把歌唱的乐工和音量最小的弹弦乐器“瑟”放在距离听众(贵族们)最近的地方,音量较大的管乐器就稍远一些,音量最大的打击乐器建鼓、编钟、编馨、镈(bó音博)等就更远一些。这种做法说明当时已经注意到歌唱与乐队排列层次对音响效果的作用。推想《大武》的伴奏乐队可能是符合这种要求的。《大武》的乐曲早已失传,但从《周礼》“奏无射,歌夹钟,舞《大武》,以享先祖”的话与现存西周中晚期柞钟与中义和钟的配合关系来看,其乐曲有可能以上下相差一个纯四度的不同宫均上(夹钟宫与无射宫)奏出的la、do、mi、sol四个正声为骨干,同时又兼用了变徵、变官或清角、清羽等偏音。正因为周代的《大武》不用“商”(re)音,所以春秋时代孔子看了当代《大武》的演出后,对侍坐在旁的宾牟贾说:“声淫及商,何也?”(声音不合法度出现了商音,为什么?)宾答:“非《武》音也。”(这不是《武》的声音。)孔子又问:“若非《武》音,则何音也?”(假如不是《武》的声音,又是什么声音呢?)宾答:“有司失其传也”(这是在传授过程中造成的谬误。)由此推想,《大武》的音乐可能已较复杂。

  《大武》以外,当时还有很多民间乐舞和其他部族的乐舞,称之为“散乐”和“四夷之乐”。它们反映的题材更为广泛,如《诗经·陈风》中的《宛丘》,就描写了陈国的百姓在宛丘城下手持鹭鸶的羽毛击鼓跳舞的场面。不过关于这些歌舞表现的详细情况不见于文献记载,所以无法予以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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