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艺术二十讲(9)

时间:2008-07-02 18:16:57 来源:网络 点击:0

《中国建筑艺术二十讲》 第9讲 中国建筑之“文法课本”(2)

以《清工部工程做法则例》为课本,以匠师们为老师,以北平清故宫为标本,清代建筑之营造方法及其则例的研究才开始有了把握。以实测的宋辽遗物与宋《营造法式》相比较,宋代之做法名称亦逐渐明了。这两书简单的解释如下:

(一)《清工部工程做法则例》是清代关于建筑技术方面的专书,全书共七十卷,雍正十二年(公元1734年)工部刊印。这书的最后二十四卷注重 在工料的估算。书的前二十七卷举二十七种不同大小殿堂廊屋的“大木作”(即房架)为例,将每一座建筑物的每一件木料尺寸大小列举;但每一件的名目定义功 用,位置及斫割的方法等等,则很少提到。幸有老匠师们指着实物解释,否则全书将仍难于读通。“大木作”的则例是中国建筑结构方面的基本“文法”,也是这本 书的主要部分;中国建筑上最特殊的“斗栱”结构法与柱径柱高等及曲线瓦坡之“举架”方法都在此说明。其余各卷是关于“小木作”(门窗装修之类)、“石作 ”、“砖作”、“瓦作”、“彩画作”……等等。在种类之外中国式建筑物还有在大小上分成严格的“等级”问题,清代共分为十一等;柱径的尺寸由六寸可大至三 十六寸。此书之长,在二十七种建筑物部分标定尺寸之准确,但这个也是它的短处,因其未曾将规定尺寸归纳成为原则,俾可不论为何等级之大小均可适应也。我曾 将《清工部工程做法则例》的原则编成教科书性质的《清式营造则例》一部,于民国二十一年由中国营造学社在北平出版。十余年来发现当时错误之处颇多,将来再 版时,当予以改正。(——梁思成原注)

(作者:梁思成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