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艺术二十讲(9)
《中国建筑艺术二十讲》 第9讲 中国建筑之“文法课本”(4)
清代平身科斗拱模型
“斗栱”与“材”、“分”及“斗口”中国建筑是以木材为主要材料的构架法建筑。宋《营造法式》与《清工部工程做法则例》都以“大木作”(即房架 之结构)为主要部分,盖国内各地的无数宫殿庙宇住宅莫不以木材为主。木构架法中之重要部分,所谓“斗栱”者是在两书中解释得最详尽的。它是了解中国建筑的 钥匙。它在中国建筑上之重要有如欧洲、希腊、罗马建筑中的“五范”一样。斗栱到底是什么呢?
斗形的块木(斗)相叠而成的。其功用在将上部屋架 的重量,尤其是悬空伸出部分的荷载转移到下部立柱上。它们亦是横直构材间的“过渡”部分。(乙)不知自何时代始,这些短木(栱)的高度与厚度,在宋时已成 了建筑物全部比例的度量。在《营造法式》中,名之曰“材”,其断面之高与宽作三与二之比。“凡构屋之制,皆以‘材’为祖。‘材’有八等(八等的大 小)。……各以其材之‘广’分为十五‘分’,以十‘分’为其厚”(注:即三与二之比也)。宋《营造法式》书中说:“凡屋宇之高深,名物之长短,曲直举折之 势(注:即屋顶坡度做法),规矩绳墨之宜,皆以所用材之‘分’以为制度焉。”由此看来,斗栱中之所谓“材”者,实为度量建筑大小的“单位”。而所谓“分” 者又为“材”的“广”内所分出之小单位。它们是整个“构屋之制”的出发点。
清式则例中无“材”、“分”之名,以栱的“厚”称为“斗口”。这是 因为栱与大斗相交之处,斗上则出凹形卯槽以承栱身,称为斗口,这斗口之宽度自然同栱的厚度是相等的。凡一座建筑物之比例,清代皆用“斗口”之倍数或分数为 度量单位(例如清式柱径为六斗口,柱高为六十斗口之类)。这种以建筑物本身之某一部分为度量单位,与罗马建筑之各部比例皆以“柱径”为度量单位,在原则上 是完全相同的。因此斗栱与“材”及“分”在中国建筑研究中实最重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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